檢驗規範維護

■ 作業目的

  • 建立進貨、成品、製程及出貨檢驗之規範內容。
  • 檢驗規範可有多個檢驗項目,每個檢驗項目,可採全檢、固定數或抽撿。

操作程序

查詢、新增、修改、刪除、複製檢驗規範資料。

【基本資料】頁籤說明

維護檢驗規範之代號、名稱、類別等資料。

檢驗規範類別有四類:進貨檢驗、製程檢驗、成品檢驗、出貨檢驗。

【規範資料】頁籤說明

取樣方式有三種選擇:「全檢」、「抽檢」、「固定數」。

「抽檢」須維護「取樣標準」、「檢驗水準」、「允收水準」三欄位;最小之樣本數為2,最大之樣本數為90萬,非範圍內之樣本數,無法取樣時,系統自動視為全檢處理。

若「取樣方式」為「固定數」,則可維護「固定抽樣數量」、「固定允收數量」兩個欄位內容,「固定拒收數量」=「固定允收數量」+1

「製程檢驗」,其規範項目可設定使用於首件、自主、巡檢、批檢,由於母體數不確定僅可選擇「固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