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說 本作業使用者可自行新增銷售訂單,亦可利用 報價單或銷售合約單批次新增。 銷售訂單之狀態進行為:開立→(作廢)→確認→結案,銷售訂單狀態須為確認方可開立出貨單,當所有銷售明細項的狀態都為已出足時,銷售訂單之狀態轉為結案。 可以未稅、含稅單價進行交易,每張訂單可設定課稅別與單價性質。 系統提供 3 種單價參考來源: 搜尋銷售價格表取得 搜尋歷史報價表取得 銷售價格重算模擬取得 可以收貨客戶處理出貨單物流、付款客戶處理銷貨憑單金流。
■ 操作步驟 一般新增 按下新增 輸入基本資料頁籤資料 輸入訂單資料頁籤資料 銷售資料頁籤按下新增 輸入銷售資料,輸入「訂單數量」後,可按下〝銷售價格表核價執行〞或〝銷售訂單歷史交易核價執行〞,亦可直接輸入單價,完成後按下確定 確認資料無誤後,按下底層的確定鈕,銷售訂單即開立 批次新增-批次新增來源為件號 工具列最右方之「請選擇批次新增來源」選擇「件號」 資料篩選頁籤輸入欲開立銷售訂單之件號之篩選條件後,按下〝預覽〞,系統依此頁籤之篩選條件找出符合的件號資料,並跳至資料預覽頁籤 資料預覽頁籤確認篩選出的件號資料是否為欲開立銷售訂單之件號,並輸入件號的訂單數量及單價;若有不須開立的,選取後按下刪除鈕刪除即可 資料產生彈性選項頁籤,輸入訂單日期、付款客戶等資料,輸入完畢後按下確定鈕,即產生狀態為開立之銷售訂單 註1:使用批次新增來源為件號時,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之營業部門值,須存在「是否為部門預設銷售類別=是」之銷售類別 批次新增-批次新增來源為銷售合約單 工具列最右方之「請選擇批次新增來源」選擇「銷售合約單」 單據篩選頁籤輸入銷售合約單號後按下〝預覽〞,系統依此頁籤之條件找出符合的資料,並跳至單據預覽頁籤 單據預覽頁籤輸入分批批數 單據產生彈性選項頁籤輸入訂單日期後按下確定,系統即開立銷售訂單 因分批批數設為4,銷售合約單每批數量為5,分批間隔天數為6,因此產生之銷售訂單會有4筆銷售明細,每筆明細之訂單數量為5,並自銷售訂單之訂單日期起推算每隔6天為一批訂單明細數量之預定交期 銷售訂單之一般新增,在銷售資料頁籤除提供單筆新增外,亦提供報價單或材料表之批次新增功能 銷售資料批次新增-批次新增來源為報價單 銷售訂單之基本資料頁籤及訂單資料頁籤輸入完畢後,於銷售資料頁籤「請選擇批次新增來源」選擇報價單 單據篩選頁籤輸入報價單之篩選條件 單據產生彈性選項視需求是否輸入,完成後按下確定,系統即將報價單之明細拉入銷售訂單銷售資料頁籤 註:報價單之銷售資料明細,「是否為標準件號」須=是,即表示此銷售件號資料已建於系統中,方可拋轉銷售訂單 銷售資料批次新增-批次新增來源為材料表 銷售訂單之基本資料頁籤及訂單資料頁籤輸入完畢後,於銷售資料頁籤「請選擇批次新增來源」選擇材料表正展 輸入資料篩選頁籤後按下〝預覽〞,系統依此頁籤之條件找出符合的資料,並跳至資料預覽頁籤 資料預覽畫面確認篩選出之資料是否開立為銷售訂單銷售資料 資料產生彈性選項頁籤輸入「組數」。若件號是否專案管制=是,請輸入專案代號,否則不須輸入。完成後按下確定,系統依此將件號之材料表明細依累計單位用量*組數產生銷售資料 註1:銷售資料批次新增來源為材料表正展時,是依資料預覽頁籤每一筆明細之「累計單位用量」*資料產生彈性選項頁籤之「組數」產生銷售資料,若明細之「累計單位用量」=0時,因銷售資料卡控訂單數量不可為0,則不會產生該筆資料 註2:銷售資料批次新增來源為材料表正展時,產生之銷售資料明細,單價及訂單金額預設為0,使用者可自行修改單價,或利用銷售資料頁籤工具列之〝銷售價格表核價執行〞鈕或〝銷售訂單歷史交易核價執行〞鈕進行核價 銷售訂單確認、作廢
狀態為開立之銷售訂單,按下工具列上確認鈕,可將狀態轉為確認 狀態為開立之銷售訂單,按下工具列上作廢鈕,可將狀態轉為作廢 銷售類別:必填欄位,使用者輸入,須先定義各類別之所屬訂單性質、適用於哪個營業部門等,請參考LCS240-007-002-操作手冊-核心模組之銷售類別維護。 報價條件:預設值為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主檔之報價條件 交運地點:預設值為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主檔之交運地點 交運地址:預設值為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之通訊資料頁籤之預設出貨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