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訂單維護

■ 概說

本作業使用者可自行新增銷售訂單,亦可利用 報價單銷售合約單批次新增

銷售訂單之狀態進行為:開立→(作廢)→確認→結案,銷售訂單狀態須為確認方可開立出貨單,當所有銷售明細項的狀態都為已出足時,銷售訂單之狀態轉為結案。

可以未稅、含稅單價進行交易,每張訂單可設定課稅別與單價性質。

系統提供 3 種單價參考來源:

搜尋銷售價格表取得

搜尋歷史報價表取得

銷售價格重算模擬取得

可以收貨客戶處理出貨單物流、付款客戶處理銷貨憑單金流

 

操作步驟

一般新增

按下新增

輸入基本資料頁籤資料

輸入訂單資料頁籤資料

銷售資料頁籤按下新增

輸入銷售資料,輸入「訂單數量」後,可按下〝銷售價格表核價執行〞或〝銷售訂單歷史交易核價執行〞,亦可直接輸入單價,完成後按下確定

確認資料無誤後,按下底層的確定鈕,銷售訂單即開立

批次新增-批次新增來源為件號

工具列最右方之「請選擇批次新增來源」選擇「件號」

資料篩選頁籤輸入欲開立銷售訂單之件號之篩選條件後,按下〝預覽〞,系統依此頁籤之篩選條件找出符合的件號資料,並跳至資料預覽頁籤

資料預覽頁籤確認篩選出的件號資料是否為欲開立銷售訂單之件號,並輸入件號的訂單數量及單價;若有不須開立的,選取後按下刪除鈕刪除即可

資料產生彈性選項頁籤,輸入訂單日期、付款客戶等資料,輸入完畢後按下確定鈕,即產生狀態為開立之銷售訂單

1:使用批次新增來源為件號時,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之營業部門值,須存在「是否為部門預設銷售類別=是」之銷售類別

批次新增-批次新增來源為銷售合約單

工具列最右方之「請選擇批次新增來源」選擇「銷售合約單」

單據篩選頁籤輸入銷售合約單號後按下〝預覽〞,系統依此頁籤之條件找出符合的資料,並跳至單據預覽頁籤

單據預覽頁籤輸入分批批數

單據產生彈性選項頁籤輸入訂單日期後按下確定,系統即開立銷售訂單

因分批批數設為4,銷售合約單每批數量為5,分批間隔天數為6,因此產生之銷售訂單會有4筆銷售明細,每筆明細之訂單數量為5,並自銷售訂單之訂單日期起推算每隔6天為一批訂單明細數量之預定交期

銷售資料批次新增

銷售訂單之一般新增,在銷售資料頁籤除提供單筆新增外,亦提供報價單或材料表之批次新增功能

銷售資料批次新增-批次新增來源為報價單

銷售訂單之基本資料頁籤及訂單資料頁籤輸入完畢後,於銷售資料頁籤「請選擇批次新增來源」選擇報價單

單據篩選頁籤輸入報價單之篩選條件

單據產生彈性選項視需求是否輸入,完成後按下確定,系統即將報價單之明細拉入銷售訂單銷售資料頁籤

註:報價單之銷售資料明細,「是否為標準件號」須=是,即表示此銷售件號資料已建於系統中,方可拋轉銷售訂單

銷售資料批次新增-批次新增來源為材料表

銷售訂單之基本資料頁籤及訂單資料頁籤輸入完畢後,於銷售資料頁籤「請選擇批次新增來源」選擇材料表正展

輸入資料篩選頁籤後按下〝預覽〞,系統依此頁籤之條件找出符合的資料,並跳至資料預覽頁籤

資料預覽畫面確認篩選出之資料是否開立為銷售訂單銷售資料

資料產生彈性選項頁籤輸入「組數」。若件號是否專案管制=是,請輸入專案代號,否則不須輸入。完成後按下確定,系統依此將件號之材料表明細依累計單位用量*組數產生銷售資料

1:銷售資料批次新增來源為材料表正展時,是依資料預覽頁籤每一筆明細之「累計單位用量」*資料產生彈性選項頁籤之「組數」產生銷售資料,若明細之「累計單位用量」=0時,因銷售資料卡控訂單數量不可為0,則不會產生該筆資料

2:銷售資料批次新增來源為材料表正展時,產生之銷售資料明細,單價及訂單金額預設為0,使用者可自行修改單價,或利用銷售資料頁籤工具列之〝銷售價格表核價執行〞鈕或〝銷售訂單歷史交易核價執行〞鈕進行核價

銷售訂單確認、作廢

 

狀態為開立之銷售訂單,按下工具列上確認鈕,可將狀態轉為確認

狀態為開立之銷售訂單,按下工具列上作廢鈕,可將狀態轉為作廢

欄位說明

訂單資料頁籤欄位說明

銷售類別:必填欄位,使用者輸入,須先定義各類別之所屬訂單性質、適用於哪個營業部門等,請參考LCS240-007-002-操作手冊-核心模組之銷售類別維護。

報價條件:預設值為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主檔之報價條件

交運地點:預設值為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主檔之交運地點

交運地址:預設值為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之通訊資料頁籤之預設出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