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貨憑單維護

■ 概說

基於存貨帳與會記帳一致性之原則,系統控管出貨單之交易日期與銷貨憑單作帳日期必須是同年月,且出貨單之交易日期不可大於銷貨憑單之作帳日期。若隨貨送發票給客戶,倉庫人員完成出庫扣帳後,亦可於出貨單利用〝發票依新銷貨憑單角度維護〞即時產生銷貨憑單。

彙整銷貨憑單時可收納不同之銷售類別。例如,一般銷售訂單與賠償訂單,內部簽核流程不同,所以須分置兩張不同銷售類別之銷售訂單,但可匯入同一張銷貨憑單,開成一張發票,同時一起立帳。同時於執行【銷貨退回折讓單維護】作業時,也必須輸入銷貨憑單號及需扣抵或折讓之出貨單。

客戶發票整理,銷貨憑單發票開立,原則上一張銷貨憑單開立一張發票,中國大陸地區因有發票金額上限則可開立多張發票。銷貨憑單後之銷貨資料頁籤,以〝發票建立〞按鈕一次選取多筆出貨單建立發票。

若客戶要求月末數日之出貨開次月發票時,應將出貨單之交易日期設於次月,讓發票、銷貨收入、銷貨成本均為次月帳,才能稅帳申報一致、收入成本一致。

在銷貨憑單中若有發生額外須跟客戶收取不包含在出貨單明細中的費用時,可利用附屬收入頁籤來處理。

若銷貨憑單中所對應到之銷售訂單有做過預收立帳單,可利用預收資料頁籤來維護,如此跟客戶成立應收時才會將預收金額扣除。

■ 操作步驟

一般新增

按下新增


輸入基本資料頁籤資料

輸入收款資料頁籤

應收款項資料頁籤欄位值是根據基本資料頁籤之「作帳日期」及收款資料頁籤之「付款條件」及付款客戶於【客戶維護】設定之固定匯款/票據轉帳日資料推算出,使用者可再自行修改

銷貨資料頁籤按下新增

銷貨資料之基本資料頁籤資料輸入,其它欄位由系統自動帶出。銷貨資料受限交易日期須<=銷貨憑單之「作帳日期」,且為同年月,同時收款資料須相同,方可拉為同一張銷貨憑單。輸入完畢按下確定,完成銷貨資料輸入

若出貨時有發生費用,且須向客戶收取,可於附屬收入資料頁籤輸入,若無則可略過。附屬收入資料頁籤按下新增

附屬收入資料輸入完後按下確定即可

若此銷貨憑單有預收事項,可於預收資料頁籤輸入。預收資料頁籤按下新增

輸入預收立帳單資料,其它欄位由系統自動帶出。預收立帳單須結案,作帳日期受限須<=銷貨憑單之作帳日期,且付款客戶幣別與稅別須與銷貨憑單相同。預收立帳單之沖帳可分批沖帳,確認沖帳金額及稅額無誤後,按下確定

回到銷貨憑單,確認資料無誤後,按下底層的確定,即開立銷貨憑單

批次新增

銷貨憑單同進貨憑單,提供批次新增功能。按下批次新增

單據篩選頁籤輸入出貨單之篩選條件,輸入完後按下〝預覽〞鈕,系統依此頁籤條件找出符合的資料,並跳至單據預覽頁籤

單據預覽頁籤確認篩選出的資料是否要全數轉拋銷貨憑單,若有不需要的,選取後刪除即可。並確認銷貨數量是否正確

單據產生彈性選項頁籤輸入銷貨憑單之作帳日期,若須沖預收,則「是否沖預收」選項請勾選,完成後按下確定,即可批次產生銷貨憑單

發票建立

銷貨憑單開立後,即可建立發票。選取銷貨憑單後,按下詳細資料,於銷貨資料頁籤點選〝未開發票資料選取〞,系統自動將尚未開立發票的銷貨明細資料選取後,按下發票建立鈕

註:發票建立後續操作請參考12.2.2預收立帳單發票建立

批次作帳日期修改

開立狀態之銷貨憑單,若須修改作帳日期,可利用〝批次作帳日期修改〞鈕

彈跳視窗輸入新作帳日期後按下確定即完成修改,唯須注意,新作帳日期仍須與銷貨明細之交易日期同年月

批次稅額修改

系統提供〝批次稅額修改〞鈕,讓使用者調整稅額差額,使用者亦可直接按下修改鈕修改銷貨明細的稅額。

開立狀態之銷貨憑單,若明細之稅額與發票稅額不符時,可利用〝批次稅額修改〞來修正銷貨明細資料的稅額

彈跳視窗確認稅額差額,並勾選〝是否將稅額差額調整到單據上〞,按下確定,系統即將稅額差額自動調整至銷貨明細資料中「交易稅額」最大的那一筆資料

銷貨憑單確認、傳票工作底稿單建立

狀態為開立之銷貨憑單,按下工具列上確認鈕,可將狀態轉為確認

狀態為確認之銷貨憑單,按下工具列上傳票工作底稿單建立鈕,可將單據拋轉至會計帳上,後續由會計人員處理憑證確認及單據結案過帳

■ 欄位說明

■ 基本資料頁籤欄位說明

作帳日期:依作帳日期產生傳票工作底稿單作帳日期。

傳票工作底稿單號:銷貨憑單產生之傳票工作底稿單單號,系統會自動回寫產生。

■ 運輸記錄資料頁籤欄位說明

運輸紀錄:非必填欄位,若有出口報關資料可至運輸紀錄維護新增運輸紀錄資料,再挑選進來。

■ 銷貨資料頁籤欄位說明

銷貨數量:出貨單明細序號之計價數量-出貨單明細序號之已銷貨數量

銷貨庫存數量:銷貨數量轉庫存計量單位後的數量

■ 預收資料頁籤欄位說明

沖帳金額:必填欄位,輸入預收沖銷金額。

■ 扣抵銷貨查詢頁籤欄位說明

退回數量:由銷貨退回折讓單維護作業回寫之欄位

扣抵金額:由銷貨退回折讓單維護作業回寫之欄位